2011年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
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7月13日召开第九届二次工作会议,讨论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事宜。会议授予刘颖慧等31名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学位。
按照有关规定,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,维护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,现对上述31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截止2011年10月13日。在此期间如有对上述人员的论文发现存在剽窃、作假现象,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;或发现其学士学位授予学校或时间与事实不符等问题的,可以提出异议。
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起。书面材料应包括论文题目、作者姓名、异议内容,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,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提起异议者的姓名需要保密的,请在异议材料中注明。请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东北大学学位科。
通讯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东北大学338信箱,邮编110006;联系电话:024—83681873;传真:024—23890920。
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
附件:2011年7月授予硕士学位(同等学力)人员名单
文法学院(2人)
行政管理
刘颖慧 潘庆红
工商管理学院(1人)
企业管理
李 奇
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(2人)
采矿工程
张春明
环境工程
赵光辉
材料与冶金学院(1人)